壹、會議日期:民國115年7月17日
貳、會議時間:下午7:00 ~ 9:00
參、會議地點:花娘小館復興店
肆、出席人員:
一、應出席人數:理事9人、監事3人
二、出席人員:
(一)理 事 長:董文蘭
(二)常務理事:吳麗敏
(三)理 事: 徐雙富、范姜衛良、黃馨儀、鄭有晉、項駿宗
(四) 監 事: 戴 廸、劉 權
三、請假人員:劉幼婷常務理事、戴正平常務監事、劉驥理事
伍、會議主席:董文蘭
陸、主席致詞:(略)
柒、報告事項:
(一)會務報告:(略)
一、會務報告:
(一)召開會議
1、召開會員大會
4月24日,假天然臺湘菜館,召開第13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員代表計48人踴躍出席,會中通過114年度工作報告及收支決算表、115年度工作計劃及收支預算表,隨後進行理、監事換屆改選作業,順利選出第13屆新任理監事;接著召開第13屆第1次理、監事會議,選出第13屆新任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理事長。會後進行聯誼餐敘及摸彩,獎品豐盛,有41個摸彩品。現場氣氛熱烈,每位出席人員均有獲獎機會,大會進行順利,圓滿閉幕。會議記錄經理監事審核無誤後函報社會局備查。
2、召開理監事會
3月13日,假薺元小館,召開第12屆第12次理監事會,通過(1)114年度工作報告案。(2) 114年度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案。(3)請審定會員名冊案。(4)會員手冊編製案。(5)第13-1次會員大會籌備案。
(二)參加課程、會議
1、2026勞動法變革與企業防禦課程
6月18日,臺北市烹飪商業同業公會舉辦115年度勞教課程,由張宏彬講師主講,主題:新版霸凌、性騷法規下,如何迎戰勞檢與防制求職蟑螂,本會會務人員參加。
2、對外參加會議
6月30日,台北市商業會召開第20屆第1次會員大會,並改選理、監事,本會推派董小姐為代表,依該會建議,委託出席。
二、業務報告:
函轉公文:(略)
三、財務報告:(略)
四、其他
客戶委託會員翻譯出生證明文件(中譯西班牙文,翻譯費1,000元),並代辦民間公證人認證(費用3,000元),後客戶自行去領務局、墨西哥辦事處辦理文件證明。因翻譯文件有錯字,遭墨西哥辦事處退件,客戶拒絕會員重新翻譯及代辦認證(會員重新跑認證只要1,500元),轉委託別家辦理(翻譯費4,200元、公證費3,000元、外交部2,000元,、墨西哥1,803元),並向消保官申訴,因翻譯錯誤,導致文件失效造成整體流程重辦,要會員還她10,000元。7月底,會員要去基隆結案,不知道消保官會怎樣判。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 由:遴選糾紛處理委員,協助處理會員間糾紛事。
說 明:
1、會員發生與客戶、譯者之糾紛,如客戶不付翻譯費、譯者不負責任或翻譯品質不佳…等,雙方可來公會協調仲裁,並由糾紛處理委員會委員協助處理,
2、服務對象:限本會已繳納當年度會費之會員,不包括非會員。
3、文稿如需大學教授審閱、提出意見,並由申請人付費。
4、遴選3位委員,或由全體理監事協助。
決 議:由徐雙富、范姜衛良、鄭有晉理事擔任委員,協助會員處理糾紛事。
第二案
案 由:會員刊登本會網頁廣告將到期,原廣告欄位應如何處理?
說 明:該公司刊登1年期,廣告費用4,500元,於本年8月31日到期。
決 議:致函全體會員,看有無會員願意續刊。
第三案
案 由:舉辦各類交流研討會、教育訓練課程,促進會員成長。
說 明:
1、舉辦交流研討會,介紹翻譯軟體、分享經驗、心得與趣事。
2、與各大專院校談合作,以公會名義請講師教授學生,收取費用。
辦 法:
1、採Google Meet線上視訊會議
2、每年可免費向市商會借用1次會議室。
決 議:通過。
第四案
案 由:為增進各會員間及與親子間之交流,擬舉辦秋季旅遊活動。
說 明:
1、建議行程:
①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07:30出發→車上交流、分享心得→10:30翠峰湖→11:30~12:30中餐→13:00~15:00太平山莊、見晴懷古步道
②新竹縣百大亮點、峨嵋湖船遊賞湖光、世界最高青銅彌勒大佛、北埔在地一日遊
2、本會補助部份。
決 議:請各理監事回去思考,推薦適合的旅遊行程。
第五案
案 由:為因應市場環境轉型,擬推動本會「會員專業識別標章」與認證規範,以強化會員同業之專業權威性並建立明確市場區隔案。
說 明:
1、市場現況與 AI 衝擊:隨著生成式 AI 技術迅速普及,一般性文稿翻譯之委託需求大幅萎縮,致使產業面臨轉型挑戰。然而,涉及移民、留學、涉外公證及國外官方機關送件之證明文書,因具備法規遵循、實體查證、機關背書等高度專業性與法律效力,市場需求依然穩健且對品質與權威性要求極高,仍極需由具備信譽之專業翻譯公司進行嚴謹審定與簽署具結。
2、延續本會成立宗旨:本會創立初衷即為因應國外要證機關對文書認證之統一性與規範化需求。面對當前市場變化,實有必要深化組織功能,為會員建構具備公信力之專業品牌屏障。
3、保障民眾權益與建立專業識別:為保障廣大消費大眾之權益,避免民眾因委託不熟悉各國涉外法規、要證規範之不合規業者,致使翻譯文件遭國內外政府機關退件或延誤辦理,本會實有必要建立「會員專業識別標章」制度。透過統一發放內含公會徽飾與會員專屬編號之識別標章,供會員於認證翻譯文件上加蓋或套印標示,提供民眾於委託時具備明確且具公信力的辨識依據,確保送件品質並維護消費者權益。
辦 法:
1、標章與印章標準化設計:識別標章應融合本會 Logo,視覺呈現宜簡潔醒目、線條俐落且具高度辨識度;同時制定標準化之「英文認證簽名章/具結章」格式,供會員統一遵循。
2、頒布標章視覺使用規範: 彙整標章規格、尺寸及壓印位置等標準,編製《會員專業識別標章使用指引》,發函並公告予全體會員參考辦理。
3、辦理專業實務培訓課程:規劃舉辦「涉外文書認證實務與標章應用研習會」課程內容涵蓋:各國要證規範解析、認證文書作業標準流程(SOP),以及識別標章與具結章之正確壓印規範。會員代表完成培訓者,將由本會留存研習紀錄並核發「認證培訓合格會員」憑證,以資證明其具備本會認可之專業認證作業能力。
決 議:提請全體理監事集思廣益,於下次會議前提供標章設計範例、印章規格及具體執行建議,俾利後續實施。
壹、會議日期:民國115年3月13日
貳、會議時間:下午6:30 ~ 8:30
參、會議地點:薺元小館
肆、出席人員:
一、應出席人數:理事9人、監事3人
二、出席人員:
(一)理 事 長:范姜衛良
(二)常務理事:戴 廸、劉 權
(三)理 事:吳麗敏、楊文考、劉幼婷、鄭有晉
(四)常務監事:董文蘭
(五)監 事:黃馨儀
三、請假人員:吳怡臻理事、戴正平理事、李致曄監事
伍、會議主席:范姜衛良
陸、主席致詞:(略)
柒、報告事項:
(一)會務報告:(略)
(二)業務報告:(略)
(三)務報告:(略)
(四)其他:
1、1月7日,本會會員為A公司翻譯114年股東會議手冊等13項文件,總金額163,743元,報價單沒明定交件日期,僅口頭約定。其中113年度年報(60,334元)延遲2日交件,會員同意該項翻譯文件不收費,惟客戶表示,財報(個體)33,123元、財報(合併)33,770元是附在113年度年報內,另拒付此2項翻譯文件費用。
會員詢問律師, 律師回覆,如有訴訟成本考量,可考慮以下方式:
1.聲請調解。(缺點:倘對方不願出面,調解即不成立。)
2.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優點:不須嚴格舉證,如果對方未於期限聲明異議,支付命令核發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缺點:如果對方聲明異議,則會轉為民事訴訟案件,仍有訴訟成本的問題)
後會員諮詢本會,本會糾紛處理委員會建議,113年度年報完成,即使延遲交件,雙方也應協商減價,而非完全不支付,因報價書中並無相關規定,提出訴訟,法院會依照一般慣例,會員可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契約要項第45條規定(逾期違約金之計算),略以:前項違約金,以契約價金總額20%為上限。另財報(個體)、財報(合併)均如期交件,不應拒付費用。會員依建議寫信給該公司負責人,該公司同意支付財報(個體)33,123元、及財報(合併)33,770元之費用。
理監事建議,可自行撰寫起訴書狀,交由法官判決,金額在10萬以下者,訴訟時間不會太長,書狀範例可從司法院全球資訊網下載,或尋求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民意代表協助。
捌、討論提案:
案由(一):審查本會114年度工作報告。
說 明:本會114年度工作報告詳附件。
辦 法:審查通過後函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備查,並提請第13屆第1次會員大會追認。
決 議:通過。
案由(二):審查本會114年度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
說 明:依「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編製完成,去年度收入250,934元,支出227,008元,結餘23,926元。
辦 法:審查通過後函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備查,並提請第13屆第1次會員大會追認。
決 議:通過。
案由(三):請審定會員名冊案。
說 明:
1、會員42家,會員代表76人。
2、114年度常年會費未繳納者,暫予停權處理。
3、請審定會員資格,以確定大會應出席人數。
辦 法:審查通過後函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備查。
決 議:通過。
案由(四):會員手冊編製案
說 明:請各理監事提供文章,以充實手冊內容。
決 議:通過。
案由(五):第13-1次會員大會籌備案。
說 明:
1、時間:民國115年4月24日
2、地點:天然臺湘菜館
3、程序:①報到②主席致詞③報告事項④提案討論⑤臨時動議⑥介紹本公會會員⑦選舉理監事⑧召開理、監事會(選舉、決定會址) ⑨新任理事長致詞⑩晚餐及摸彩
4、工作分配:①司儀─鄭有晉理事②接待─虹源③選務(發票、記票、唱票、監票) ─戴正平④主持摸彩─名家⑤照相、發禮品─大家機動協助
5、選票格式:將全體被選舉人(會員代表)姓名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
6、大會將提供伴手禮,依會員名冊,於報到時領取,請預先登記各公司參加人數(未登記者,恕不發禮品)。
7、來賓出席餐會,每人需繳納800元,若欲參加摸彩,請多提供1份禮品。
8、希望各會員捐贈禮品,最少1,000元新品,會員公司員工可參與摸彩,每增加1位,該公司需多提供1項摸彩品。
決 議:通過。
壹、時 間:民國114年9月12日下午6:30 ~ 8:30
貳、地 點:炫庄桶仔雞海產
參、出席人員:
1、應出席人數:12人
2、出席人員:9人
3、請假人員:3人
伍、會議主席:范姜衛良
陸、主席致詞:(略)
柒、報告事項:(114.6.27~114.9.12)
一、會務報告:
(一)對內召開會議
1、召開理監事會
6月27日,假醉楓園小館,召開第12屆第9次理監事會。
二、業務報告:(無)
三、函轉公文:(略)
四、財務報告:
(一)1月~9月12日,收入218,598,支出87,785元,結餘130,813元。
(二)廣告原規劃24個欄位,預期收入118,800元,實際刊登12欄位,收入54,900元。
捌、討論提案:
案由(一):舉辦各類研習課程。
決 議:請大家提出有興趣的課程,再由公會尋找講師。
案由(二):AI時代下翻譯產業的遠景與永續生存
說 明:
一、提案背景
近年來 AI 與大語言模型(LLM)快速成長,機器翻譯品質大幅提升,對傳統翻譯市場形成衝擊。目前,翻譯產業正進入人機協作模式,公會是否能提供會員協助並保持競爭力,有效利用新技術而非逐漸因這波衝擊逐漸被取代。
二、提案目標
1.AI是工具,而非替代品。建立產業因應 AI 的倫理、品質與服務規範。
2.提升會員的專業價值與市場定位,避免單純被價格競爭取代。
3.促進公會在政策倡議與產業合作中的代表性。
三、具體措施
1.教育與培訓
定期舉辦「AI 與翻譯」研討會、實務工作坊,協助會員熟悉 AI 翻譯工具(如 CAT tool 與 LLM 互補應用)。
2.會員支持
①協助會員掌握未來市場需求、報價模式、服務定位。
②協助會員分析市場需求,發展專業細分領域(法律、醫學、專利等),提升差異化。
③建立AI 翻譯後編修品質標準,維持專業價值。
3.產業與政策倡議
①向政府與相關產業團體建議翻譯服務在智慧財產權、資料安全
、隱私保護等AI相關政策中納入專業聲音。
②制定翻譯資料隱私與智慧財產權守則,避免語料濫用。
四、預期效益
1.強化會員專業競爭力,並為會員建立清晰的產業遠景與生存策略
,減少AI 對生計的衝擊。
2.建立翻譯公會在AI 議題的專業地位與社會影響力。
3.促進產業升級。
4.凝聚會員向心力,提升公會的服務價值。
5.創造「AI+翻譯」新價值與新的就業模式、價值鏈,確保翻譯產業永續發展。
決 議:定期舉辦「AI 與翻譯」研討會。
案由(三):為增進各會員間及與親子間之交流,擬舉辦旅遊活動。
決 議:預計於10月下旬或11月,舉辦苗栗火車頭園區及相關景點一日遊活動。
玖、臨時動議;
案由(一):公證人現對文件影本收取認證費用之疑義。
說 明:
一、代理客戶辦理文件認證業務時,以往公證人會將同1份文件正、影本,合併收取1份文件認證費用,今公證人則將文件正、影本分開,改分別收取文件認證費用,而遭民眾質疑會員或公證人多收取費用。
二、以出生證明為例,公證人受理5份相同文件正本,收取1份文件認證費用,若受理1份文件正本、4份該文件影本,則收取2份文件認證費用,即文件影本亦需收取認證費用。
三、客戶通常僅申請一份正本,餘委由會員代為影印,對此更改為收取2份文件認證費用之規定,往往不能理解。
四、請司法院明文告知,對文件影本亦要收取文件認證費用之新規定或依據,俾便轉知全體會員,以利其向客戶說明。
決 議:發函司法院,請其明文告知。
壹、會議日期:民國114年6月27日
貳、會議時間:下午6:30 ~ 8:30
參、會議地點:醉楓園小館
肆、出席人員:
1、應出席人數:12人
2、出席人員:9人
3、請假人員:3人
伍、會議主席:范姜衛良
陸、主席致詞:(略)
柒、報告事項:
一、會務報告:
(一)對內召開會議
1、召開理監事會
3月7日,召開第12-8次理監事會。
2、召開會員大會
4月21日,召開第12-3次會員大會。
(二)對外參加會議
1、3月21日,臺北市商業會召開第19-3次會員大會,本會理事長、總幹事參加。
2、5月28日,臺北市商業會舉辦「2025總幹事/秘書長研習」本次職能學習課程超過50位各公會總幹事、秘書長參加,課程安排多元,分別由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翁堉珊副秘書長主講「推廣百工百業普及應用AI數位員工」,探討AI在各行各業的實用性與應用趨勢;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高銓成股長主持「會務研習座談」,針對各會務上的疑問作詳細解說;中華文化暨旅遊協會陳旻沁理事長以「旅遊與生活」為題,談論如何將旅遊融入生活美學。活動最後,由吳發添理事長率領秘書處團隊,為1至5月生日的總幹事/秘書長舉辦慶生活動,現場準備精美生日禮品致贈壽星。
二、業務報告:
(一)發函外交部領務局,請該局釐清申辦文件證明時,國人與外籍人士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分別為何?
3月23日,該局函復表示:
1、該局於106年8月7日以電子郵件回復本會。
2、該局已公告於網站(https://www.boca.gov.tw/,參考路徑:文件證明>國內文件驗證說明>向本局及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申請文件證明複驗>6身分證件說明>1.國人申辦之身分證件說明 2.外籍人士申辦之身分證件說明)
3、國人與外國人所應提具之身分證明文件:
(1)國人:
須提其現行有效之護照、國民身分證、駕照、居留證或其他附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文件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第1項第1款)
(2)外籍人士:
應提具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正本(ARC original)或提具有效期限內之本國護照正本,持健保卡申辦,須另出示尚有效期限之外僑居留證或其他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
(二)填寫114年度翻譯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意見調查表:
113年度翻譯業同業利潤標準如下:毛利率64、費用率42、淨利率22,本會填寫如下:毛利率63、費用率43、淨利率20。
(三)5月22日,檢送113年度評鑑工作報告表。
三、函轉公文:(略)
四、財務報告:
(一)1月~6月27日,收入174,998,支出78,536元,結餘96,462元。截至6月27日,現金25,476元、銀行存款262,018元。
(二)5月2日,依規定完成113年度結算網路申報作業。
五、其他事項:
(一)5月27日,本會戴常務理事告知外交部領務局新規定:往後至該局領件都要簽名及留電話號碼。本會以E-MAIL轉會員知悉。
捌、討論提案:
案由(一):會員籌組社團活動,本會酌予補助經費。
說 明:
1、本案經第12-3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2、範例:(略)
決 議:
1、財務狀況不佳,此案暫擱。
2、秋季舉辦登山活動,請吳理事提供登山路線。
案由(二):本會網頁已更新,請提供寶貴意見。
說 明:
1、本會網頁已於2月7日更新,網址https://ww.taat.org.tw/
(也可以用https://taat.org.tw/),網站版面特針對手機最佳化,以簡單清楚為主。
2、增列「會員園地」公佈欄,讓會員提供各種訊息。
決 議:各理監事若有任何寶貴意見,可隨時向公會反映。
案由(三):為增進各會員間及與親子間之交流,擬舉辦旅遊活動。
說 明:
1、建議行程 (略)
2、本會補助部份(略)
決 議:
1、舉辦1日遊活動。
2、請大家提供旅遊行程。
玖、臨時動議:
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翁堉珊副秘書長推薦Kuwa GenAI OS編導系統,下載後不好安裝,如果可行,敬邀副秘書長來為會員講解。
壹、會議日期:民國114年3月7日
貳、會議時間:下午6:30 ~ 8:30
參、會議地點:薺元小館
肆、 出席人員:
1、應出席人數:12人
2、出席人員:7人
3、請假人員:5人
伍、會議主席:范姜衛良
陸、主席致詞:感謝大家百忙之中,冒著寒冬參加會議,本次主要討論4月份大會,請大家提供寶貴意見,旅遊案也請大家集思廣義,如果經費允許,也可考慮兩天一夜的旅遊方式。
柒、報告事項:(略)
捌、討論提案:
案由(一):審查本會113年度工作報告。
說 明:本會113年度工作報告請詳附件。
辦 法:函報社會局備查,並提會員大會追認。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審查113年度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
說 明:依「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編製完成。
辦 法:函報社會局備查,並提會員大會追認。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請審定會員名冊案。
說 明:
1、會員43家,會員代表75人。
2、請審定會員資格,以確定大會應出席人數。
辦 法:審查通過後函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會員手冊編製案
說 明:請各理監事提供文章,以充實手冊內容。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第12-3次會員大會籌備案。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有關本會網頁廣告。
說 明:1、由原14個欄位增加為24個欄位。
2、連續刊登2年另有優惠,第2年打8折
3、起迄日期:114.9.1~116.8.31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七):為增進各會員間及與親子間之交流,擬舉辦旅遊活動。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八):發函詢問外交部,申請文件驗證時,有相片之健保卡是否為外交部認可之身分證明文件?
說 明:
1、敝司協助持APRC之申請人向外交部申請文件驗證,由於申請人在國外,故提供健保卡正本做為身分證證明文件。領務櫃檯卻以外國人不得使用健保卡做為身分證明文件而拒絕,要求申請人提供居留證正本或於我國駐外館另辦理授權書才能領件。
2、依據外交部文件認證申請表注意事項第一點。申請人繳驗"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駕照、居留證、護照或其他附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本案申請人提供證件為健保卡,且附有照片(另附APRC影本)。仍遭櫃檯拒絕。後經本人重新帶著居留證影本及健保卡正本向領務櫃檯領件,才改口說這次讓我領,但他們現在都不接受外國人使用健保卡做為身分證明文件。
3、外交部幾年前,原本都可以讓外國人使用有照片的健保卡做為身分證明文件,申請文件驗證程序。後來有發現有部分外籍人士已無居留資格,人已回到國外,卻又使用健保卡做為證件申請文件驗證。後來才改規定說,因為健保卡上面沒有有效期限,無法判定該證件是否有效,而不給外國人使用健保卡做為身分證明文件。(泰國人申請勞保退休給付事件)
辦 法:
1、由公會發函詢問外交部。
2、內容如下:(略)
決 議:照案通過。
壹、時 間:民國113年10月18日下午6:30~ 8:30
貳、地 點:彭家園 (台北市大安區東豐街60號)
參、出席人員:
1、應出席人數:12人
2、出席人員:9人
3、請假人員:4人
伍、列席人員:
陸、會議主席:范姜衛良
柒、主席致詞:
捌、報告事項:(略)
玖、討論提案:
案由(一):新會員入會案。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新世代國際事務有限公司」申請入會。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審查本會114年度工作計劃。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本工作計畫依「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11條規定,由理事會編製送監事會審核,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審查本會114年度收支預算表。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
1.本表依「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2.審議通過後報請社會局備查、提報會員大會追認。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
建議由會員籌組社團活動,本會酌予補助。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
使會員能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促進情感交流,激勵會員工作情緒,社團種類,如:保齡球、攝影、登山、羽毛球、無線電與數位研究、網球、游泳、棋橋影音、長青傳承聯誼、書香、高爾夫球、藍球、太極拳、桌球等。
辦 法:
由發起人填具社團成立申請書,並有本公會會員10人以上連署之社團社員名冊,提請本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審議通過。
決 議:照案通過,提報會員大會討論。
案由(五):
翻譯師資格審查辦法草案。
提案人:理事長
說 明:依本會舊辦法改寫。
決 議:各理監事若有任何意見 請於Line群組討論。
壹、時 間:民國113年7月26日下午6:30 ~ 8:30
貳、地 點:古北饕旗艦店
參、出席人員:
1、應出席人數:12人
2、出席人員:9人
3、請假人員:3人
伍、列席人員:
陸、會議主席:范姜衛良
柒、主席致詞:
捌、報告事項:(略)
玖、討論提案:
案由(一):新會員入會案。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鉦昱物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欲加入本會成為會員。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製作公會標章,供會員貼在網頁上。
提案人:理事長
說 明:樣式如下,請各理監事選定。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公會網頁擬更新,請各理監事提供意見。
提案人:公 會
說 明:(略)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表揚本會會員推薦之優良從業人員
提案人:理事長
說 明:為加強會員之從業人員發揚服務精神,促進業務發展,擬訂定選拔辦法,並由本會會員推薦,於每年大會表揚3~5位。。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續推動翻譯人才能力檢定辦法。
提案人:戴正平理事
說 明:
1.該辦法經第11-3次、第11-4次理監事會及第11-2次、第12-2次會員大會決議通過。
2.本會章程第 5 條第13項「關於翻譯人才檢定審查事項」,經第11-2次會員大會通過,並函報社會局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建議外交部領務局,受理文件證明業務,希望妥善分配人力資源,減少民眾排隊等侯時間。
提案人:楊文考理事
說 明:至該局辦理文件證明,長期以來發現隔壁的外籍人士認證有三個窗口,但民眾並不多。而文件認證通常是兩個窗口,但是等待的人很多。7月2號下午3點10分再次來辦理文件證明,等待人數37人。而外籍人士認證三個窗口,等待人數為零。因經常發生,所以當時有向工作人員反映,希望妥善分配人力資源,減少大家等待的時間,並錄影存證。
決 議:發函外交部領務局,建議其改進。
壹、會議日期:民國113年3月8日
貳、會議時間:下午6:30 ~ 8:30
參、會議地點:北平上園樓
肆、出席人員:
1、應出席人數:12人
2、出席人員:7人
3、請假人員: 5人
伍、會議主席:范姜衛良
陸、主席致詞:本次會議,討論重點在4月份召開大會及 5月份舉辦旅遊。
柒、報告事項:(略)
捌、討論提案:
案由(一):審查112年度工作報告。
說 明:本會112年度工作報告請詳附件。
辦 法:函報政府社會局備查,提會員大會追認。
決 議:通過。
案由(二):審查112年度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
說 明:依「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編製完成。
辦 法:函報社會局備查,並提會員大會追認。
決 議:通過。
案由(三):請審定會員名冊案。
說 明:
1、會員41家,會員代表73人。
2、112年度常年會費未繳納者,暫予停權處理。
3、請審定會員資格,確定大會應出席人數。
辦 法:審查通過後函報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備查。
決 議:通過。
案由(四):會員手冊編製案
說 明:
1、請各理監事提供文章,以充實手冊內容。
2、民間公證人可透過網路查詢,手冊不再登錄。
決 議:通過。
案由(五):第12-2次會員大會籌備案。
說 明:(略)
決 議:通過。
案由(六):本會章程第29條、第33條內容修正案。
說 明:鑑於未來疫情恐常態性發展,人民團體法修正第25條、第29條,明定未來人民團體章程可訂明召開會員大會、理事監事會時,可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方式為之,並於民國112年2月8日公布,據此,同步修訂本會章程。
決 議:通過。
案由(七):公會網頁增加「代辦文件」公告欄。
說 明:內容詳附件。
決 議:通過。麻煩鄭理事協助製作新網頁。
案由(八):為增進各會員間及與親子間之交流,擬舉辦旅遊活動。
決 議:通過。行程於本年度會員大會時提出。
玖、臨時動議:
案由(一):提供本會會員婚喪喜慶申請補助。
說 明:為增加本會會員福利,擬提供上列補助。
辦 法:於本會章程增列條文。
案由(二):表揚本會歷任理事長。
說 明:為感謝歷任理事長對本會奉獻,於會員大會頒發獎盃、感謝狀。
案由(三):表揚本會會員推薦之優良從業人員
說 明:
1、為加強會員之從業人員發揚服務精神,促進業務發展,擬訂定選拔辦法。
2、由本會會員推薦,經理監事惠評選符合標準者,於會員大會時予以表揚,並免費參加大會餐費、摸彩活動。每年大會表揚3~5位。
案由(四):製作公會標章,讓會員貼在網頁上。
壹、會議日期:民國78年2月19日
貳、會議時間:下午2:40 ~
參、會議地點:民眾團體活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