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灣最大的翻譯商業組織
全台灣最大的翻譯商業組織

第12屆第12次理監事聯席會紀錄

壹、會議日期:民國115年3月13日

貳、會議時間:下午6:30 ~ 8:30

參、會議地點:薺元小館

肆、出席人員:

一、應出席人數:理事9人、監事3人

二、出席人員:

(一)理 事 長:范姜衛良

(二)常務理事:戴 廸、劉 權

(三)理 事:吳麗敏、楊文考、劉幼婷、鄭有晉

(四)常務監事:董文蘭

(五)監 事:馨儀

三、請假人員:吳怡臻理事、戴正平理事、李致曄監事

伍、會議主席:范姜衛良

陸、主席致詞:(略)

柒、報告事項:

(一)會務報告:(略)

(二)業務報告:(略)

(三)務報告:(略)

(四)其他:

1、1月7日,本會會員為A公司翻譯114年股東會議手冊等13項文件,總金額163,743元,報價單沒明定交件日期,僅口頭約定。其中113年度年報(60,334元)延遲2日交件,會員同意該項翻譯文件不收費,惟客戶表示,財報(個體)33,123元、財報(合併)33,770元是附在113年度年報內,另拒付此2項翻譯文件費用。

會員詢問律師, 律師回覆,如有訴訟成本考量,可考慮以下方式:

1.聲請調解。(缺點:倘對方不願出面,調解即不成立。)

2.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優點:不須嚴格舉證,如果對方未於期限聲明異議,支付命令核發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缺點:如果對方聲明異議,則會轉為民事訴訟案件,仍有訴訟成本的問題)

後會員諮詢本會,本會糾紛處理委員會建議,113年度年報完成,即使延遲交件,雙方也應協商減價,而非完全不支付,因報價書中並無相關規定,提出訴訟,法院會依照一般慣例,會員可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契約要項第45條規定(逾期違約金之計算),略以:前項違約金,以契約價金總額20%為上限。另財報(個體)、財報(合併)均如期交件,不應拒付費用。會員依建議寫信給該公司負責人,該公司同意支付財報(個體)33,123元、及財報(合併)33,770元之費用。

理監事建議,可自行撰寫起訴書狀,交由法官判決,金額在10萬以下者,訴訟時間不會太長,書狀範例可從司法院全球資訊網下載,或尋求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民意代表協助。

捌、討論提案:

案由(一):審查本會114年度工作報告。提案人:理 事 會

說 明:本會114年度工作報告詳附件。

辦 法:審查通過後函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備查,並提請第13屆第1次會員大會追認。

決 議:通過。

案由(二):審查本會114年度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 提案人:理 事 會

說 明:依「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編製完成,去年度收入250,934元,支出227,008元,結餘23,926元。

辦 法:審查通過後函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備查,並提請第13屆第1次會員大會追認。

決 議:通過。

案由(三):請審定會員名冊案。 提案人:理 事 會

說 明:

1、會員42家,會員代表76人。

2、114年度常年會費未繳納者,暫予停權處理。

3、請審定會員資格,以確定大會應出席人數。

辦 法:審查通過後函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備查。

決 議:通過。

案由(四):會員手冊編製案提案人:理 事 會

說 明:請各理監事提供文章,以充實手冊內容。

決 議:通過。

案由(五):第13-1次會員大會籌備案。提案人:理 事 會

說 明:

1、時間:民國115年4月24日

2、地點:天然臺湘菜館

3、程序:①報到②主席致詞③報告事項④提案討論⑤臨時動議⑥介紹本公會會員⑦選舉理監事⑧召開理、監事會(選舉、決定會址) ⑨新任理事長致詞⑩晚餐及摸彩

4、工作分配:①司儀─鄭有晉理事②接待─虹源③選務(發票、記票、唱票、監票) ─戴正平④主持摸彩─名家⑤照相、發禮品─大家機動協助

5、選票格式:將全體被選舉人(會員代表)姓名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

6、大會將提供伴手禮,依會員名冊,於報到時領取,請預先登記各公司參加人數(未登記者,恕不發禮品)。

7、來賓出席餐會,每人需繳納800元,若欲參加摸彩,請多提供1份禮品。

8、希望各會員捐贈禮品,最少1,000元新品,會員公司員工可參與摸彩,每增加1位,該公司需多提供1項摸彩品。

決 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