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彩虹遊行

2019年,臺灣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也就是俗稱的「同婚專法」,開啟臺灣婚姻平權的新篇章。三讀通過的落槌時刻,不知道腦海中對於後同婚時代有怎樣的想像?——家人會全然接受真正的自己;牽手漫步在街上,不再承受異樣眼光;新聞媒體,再不見惡意言論。

近五年後的此刻,網路社群對生活場域的影響日漸擴大,匿名的自由卻提供了孳生惡意的完美條件,讓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展現自己的歧視。以往不能說的,變成了好笑的哏;爭取權利不再嚴肅,就成為偏見更好的標的。一群又一群宛如戴上面具般的社群集結,極端主義分眾再分眾,給了公眾人物大方展現歧視的強力靠山。議會裡,民意代表公開發言:「同性婚姻一年幾百對,這不恐怖嗎?」;更有學生會長競選政見上,明列了多項歧視言論,博取歡笑。也有許多民眾,一聽到「平權」,就拿出防備的姿態、負面的態度,覺得這是破壞世界和平的無病呻吟。

平權在退潮。

巨型的區隔與歧視或許已經被打散,

但卻細碎地融入日常生活,成為新的難題。

平凡的惡意若不能及時被看見,

所有我們關心的議題都會逐漸耗竭。

︙訴求︙

我們認為政府單位當務之急是要建立針對霸凌、歧視言論的對策,除了執政者需儘速推動《反歧視法》、《族群平等法》,讓LGBTQIA+與社會上所有仍頻繁遭受歧視對待的群體可以獲得保障;同時加強《性別平等教育法》在教育現場落實的力道,確保性平意識及早扎根,讓族群共好的觀念可以日益茁壯。

台南彩虹遊行存在的必要性,就是透過一次又一次的實體集會,在後同婚時代、後疫情時代架構出議題與群眾的實體連結,讓逐漸原子化的社會再度組織,甚至轉化成社群媒體中的平權力量。

過去遊行面向的群眾,相對多數為性傾向光譜上非異性戀的朋友;可現在社會的風氣,再再顯示我們需要進一步擴大盟友。LGBTQIA+的A,除了代表無性戀(Asexual),同時也代表直同志(Ally,直同志、盟友),我們鼓勵Ally站出來,不論是關心性少數議題、女性權益、身體自主權、種族議題⋯⋯,期待都能透過台南彩虹遊行的活動,為社會現況的不平等發聲、表態。除了作伙將議題拓寬、深化,更為彼此堅信的普世價值與各個精彩的生命故事,提供堅定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