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年 9 月 27 日,苗博雅議員質詢「校外人士入校傳教」
苗博雅議員具體要求:
一、為維護宗教自由、宗教平等,教育局應向各級公立學校再次強調:
遵守教育基本法,不分晨光時間與正課時間,不論授課教師或入校志工個人信仰為何,皆應保持絕對宗教中立。教師應就志工講授內容把關。
二、若發生違法宣教行為,教育局應立即調查,經查證屬實,授課教師及行政主管應受處分。
以上皆得到教育局長承諾
✅ 2019 年 9 月 27 日,苗博雅議員質詢「不良性平教育教材滲透校園」
苗博雅議員具體要求:
為維護教學品質,教育局應制定志工入校協助教學規劃準則,加強教材與內容之把關。
除要求嚴格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外,不得有違反教育基本法違法宣教之行為,亦不得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活動內容,供各級學校遵循。
質詢時得到教育局長承諾
✅ 2019 年 9 月 27 日,苗博雅議員質詢「校外人士入校要求學生簽署承諾書」
獲得教育局長明確表示「不具教師身份的志工,不可以要求學生簽署任何承諾書」。守貞承諾書也是不行的。以後再發生,會徹查,追究行政主管責任。
✅ 2020 年 4 月 17 日,苗博雅議員質詢「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被害人權利保障」
隨著社群媒體、通訊軟體日新月異的進步,網路性剝削、性犯罪也成為日益難解的問題。
近年來「詐騙私密影像」、「報復式色情」、「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等問題在臺灣社會不斷蔓延。被害者橫跨未成年與成年。
臺灣的政府,有準備好「可靠的求助管道」給被害人嗎?
依照目前的實證資料,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的被害人,會遇到以下三大問題:
1. 被害人不知如何求助,或怕遭受二度傷害而不敢求助
2. 各單位欠缺橫向聯繫SOP,無法提供單一窗口一站式服務
3. 未經同意被散佈的私密影像,無法確實下架刪除,持續對被害人造成傷害
以上三個問題,橫跨社會局、警察局、教育局、衛生局等單位。我會透過多次質詢、提案以提出訴求、要求改善。
✅ 2020 年 4 月 20 日,苗博雅議員質詢,現行教材內關於「網路性勒索被害求助」的內容不足、不夠完善。目前的教材有三大問題:
一、內容老舊過時 求助管道沒有更新到最新資訊。甚至還以即時通、MSN等早已停用的網路服務為案例。不符合現今學生需求。
二、有關求助管道的資訊太少 小學教材內只強調「不拍、不傳」,完全沒有教學生「遇到狀況怎麼求助」。
三、教材內求助資訊混亂 國高中教材開始提及「如何求助」。但內容教條、刻板,且只關注「網友見面被害」的類型,沒有針對「私密影像詐騙勒索」的類型說明。因應方式前後錯亂,學生若依照指示操作,反而會陷入難以蒐證、難以追查到犯罪者的困境。
針對以上三大教材問題,我會持續追蹤,要求改善。同時也會要求學校增加相關內容授課時數,讓學生從小學習如何自我保護、遇到狀況該如何求助。
✅ 2020 年 5 月 19 日,苗博雅議員質詢指出《台北市政府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五大問題:
一、「揭弊者」的定義狹隘,無法充分鼓勵揭弊
二、「弊案」的定義狹隘,保護不足
三、行政院草案有雙層保護機制,台北市版本如何處理?
四、台北市版未明定「審查小組」有利益衝突時的迴避、遞補機制。
五、欠缺「汙點證人」的保護機制,無法充分鼓勵揭弊。
質詢此議題後,苗博雅議員與台北市政風處進行多次討論,成功推動今年 9 月公告修正最新版本的台北市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
✅ 2020 年 5 月 19 日,苗博雅議員質詢「性隱私侵害受害者權利保障」求助管道。苗博雅議員和社會局、警察局、教育局好幾次溝通討論,社會局初步研擬一套新的 SOP。這次質詢和社會局長探討新 SOP 的問題,希望能提供被害者實質的協助。
苗博雅議員具體訴求:
一、將「性隱私影像侵害」納入現行作業規範,妥適處理。避免疊床架屋,造成第一線人員困擾。
二、防治性隱私影像侵害宣導,加入「不搜尋、不下載、不散佈」之概念,以及被害者求助管道資訊。
✅ 2020 年 6 月 15 日,苗博雅議員質詢性平教育委員會亂象,要求公開透明以解決問題。
苗博雅議員具體訴求:
性平教育委員會,除依法應保密議程外,全面直播。
柯文哲市長承諾三個月內通案處理。
影片時間軸:15:35-17:45
✅ 2020 年 11 月,苗博雅議員團隊現場勘查台北市犯罪熱點地圖,發現未達「乾淨明亮、監視器、巡邏箱」等條件,仍然無法保障行人安全。
柯文哲市長的施政目標是要讓台北市成為一個安全宜居的城市,實際上我和我的團隊依照台北市公布的犯罪熱點「安心地圖」去現場勘查,發現五個婦幼安全警示點、十幾個強盜犯罪熱點與搶奪犯罪熱點,皆未達「乾淨明亮、監視器、巡邏箱、讓人覺得安心」的條件。
苗博雅議員具體要求:
全面盤點本市性犯罪、搶奪、強盜犯罪熱點及台北市婦幼安全警示點支照明、警示設備,匯集相關單位增設、修繕。
質詢後獲得柯文哲市長承諾匯整環境不佳地點,三個月內改善。
公務機關內發生的弊端,通常有隱蔽性,外人不容易發現。因此,保護熟悉內部狀況的吹哨者,是世界各國努力推進廉政法制的一環。
我國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還在立法院審議中。在中央完成立法前,台北市先行推出《台北市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但這個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還有許多缺失不足。
我在今年五月針對此題目質詢後,和台北市政風處進行多次討論,成功推動今年9月公告修正最新版本的台北市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 (前情提要: https://youtu.be/GSsZt2gOFkk )
在我爭取之下,揭弊者定義擴大,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進用的人員,都納入保護範圍。 而揭弊事項也放寬,從原本限定要有「受監察員彈劾糾正之虞」放寬納入管理不當的事項。
另外,也增訂「污點證人條款」,鼓勵受脅迫、受上級壓力而參與弊端實施的公教人員,能勇敢揭弊。
在中央完成立法前,未來我也將視實施情況,進一步考慮推動自治條例的立法工作。 請大家把這個資訊分享給在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工作的朋友們。